官名。北齐诸州、郡、县置,租曹长官。
官名,为左将和右将的合称。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掌帅军作战。《汉书·西域传·皮山国》:“左右将、左右都尉、骑君、译长各一人。”
见“僧正”。
参见“判录司”。
即“固山昂邦”。
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即参领之副职。康熙三十四年(1695),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协助参领处理旗务。雍正元年 (1723) 改为副参领,遂成定制。
官名。太平天国置东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东王府。每部十二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十二尚书,共七十二人,其官阶职同检点。参见“六部尚书”。
官名。隋朝行台尚书省置,一员,视从三品,掌同度支尚书,兼掌都官、工部事。
官名,汉置,掌乡治安、巡查、禁捕盗贼。《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游徼徼循禁贼盗。”《后汉书·百官五》:“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
护法运动时期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产生的军政府。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七月,孙中山反对北洋军阀解散国会,提出拥护约法、恢复国会的主张,率驻沪海军到广东。一部份议员离京南下,拥护孙中山护法。八月,南下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