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明吏理达于从政科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官名。三国蜀置。管理盐铁之政,属盐府校尉。见《三国志·吕义传》。官名,三国蜀置,掌盐铁之政,为盐府校尉属官。《三国志·蜀书·吕乂传》:“先主定益州,置盐府校尉,较盐铁之利,后校尉王连请乂及南阳杜祺、南
官名。明初刑部所属司门部长官。洪武六年 (1373) 始置,初二人,正五品。十三年,改置一人。掌本属部之事。二十三年,随司门部并罢。
表示官员职衔之牌。木质朱漆。为官者均以金字书官衔于其上。平时置于门前,出行及举行礼节时拿作前导,以示荣耀。
参见“济州路转运司”。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系土府之长官。明为正四品,清为从四品。管所属之府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土知府二人:永昌府属孟定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水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即河南少尹。
唐、宋尚书省六部按办公次位排列,分前行、中行、后行,以礼部、工部为后行。(1)指六部中的礼部与工部。(2)表示吏员地位的名称。其地位低于行首、前行。参见“前行”。
官名。即崇玄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