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西藏办事大臣

西藏办事大臣

见“驻藏大臣”。


官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员额二人,简称驻藏大臣,统理前藏、后藏地方事务,均驻前藏拉萨。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操阅藏兵。后减办事大臣为一人,添设帮办大臣一人,分驻前后藏。至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又裁撤帮办大臣,设左右参赞各一人,左参赞驻前藏,右参赞监督江孜、噶大克、亚东三埠通商事务。西藏办事大臣的地位与达赖、班禅平等,噶布伦以下唐古特官及喇嘛官既为达赖、班禅的属员,亦为办事大臣的属员,所有大小事务,均得禀承办事大臣办理。唐古特官、喇嘛官的任免,达赖须与办事大臣会商;西藏大寺院住持的罢免及挑选新住持,亦得与办事大臣商议。此外办事大臣尚有特殊职权三种:一为节制军队。办事大臣为驻屯军队及土兵的司令官,其所统绿营兵一千四百余人由四川省绿营调派,分驻布达拉(拉萨)、札什伦布(日喀则)、定日、江孜各城及打箭炉(四川康定)至前藏各粮台,设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官,分别统率。二是掌管贸易事务。办事大臣兼管印度与廓尔喀(今尼泊尔)的国际贸易事务。三是统辖达木蒙古。达木蒙古原居青海,于五世达赖时,随青海蒙古王丹津入藏,不复归还,遂游牧于达木地方自成部落,称为达木蒙古,编为达木蒙古八旗,设左领、防御、骁骑校等官。西藏办事大臣衙门有理藩院司官一人,随印笔帖式一人。办事大臣及司官、笔帖式均为三年更代一次。此外,有粮务一人,管理仓库、粮饷,承办办事大臣委审案件;副粮务一人,专司监造银钱;通事译字四人,分管唐古特文、廓尔喀文翻译事务;并在札什伦布、拉里、察木多各设粮务一人,分管各该处支放兵饷及委查事务或委审案件,均为三年更换一次。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改设左右参赞后,另设翻译,书记等官,以协助办事。

猜你喜欢

  • 微官

    ①卑微官职。②下级对上级之谦称。

  • 武足安边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属武类科目。唐于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诏举, 郑防等二人及第。宋于真宗时诏举。

  • 郡门下祭酒

    郡散吏名。汉代郡府属吏掾、史中的最尊长者,或称郡掾祭酒,见《汉书·鲍宣传》。参见“散吏”。

  • 弹子房

    官署名。明朝置,为内府制备弹弓泥弹之所。设掌房一员,佥书数员。所制泥弹分轻重大小,各以黄布作袋盛贮,以供皇帝之用。宫廷祗应机构。明置,专备弹弓。所用泥弹,大小轻重,各有等第,以黄布作袋盛之。设掌房一人

  • 开国县男

    爵名。参见“开国男”。爵位名。北魏始置,秩五品,地位在散子之下,散男之上。北齐亦置,秩与北魏同。唐制开国县男,从五品,食邑三百户。

  • 知军国重事

    官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中宗神龙元年(705) 以后,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而为宰相者,必加此衔; 尚书左、右仆射自高祖至武则天长安四年(704) 为当然宰相; 中宗即位,豆卢钦望自开府仪同三司拜左仆

  • 右治狱

    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以及追究官物。

  • 北院统军都监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掌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统军司”、“北院”条。官名。辽置,见“北院都统军司”。

  • 六夷左都督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晋书·姚弋仲载记》:“(石虎) 启 (石) 勒以戈仲行安西将军,六夷左都督。”

  • 守阙书令史

    官名。宋徽宗大观 (1107—1110) 中枢密院置,员三人,正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