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田赋。参看“伯克”条。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银钱。民国时期沿置。
即“法依旦达”。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属尚仪局。员二人,从六品。掌宫中供御经籍、笔札、几案之事。唐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旅帅二人,官阶为职同卒长,为旅帅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即“法制院院使”。
官名。隋朝右领左右府次官,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掌领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官署名。隋始置,属吏部,唐改称“司封司”,见该条。
见“十飙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