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衡司
官署名。即“虞衡清吏司”。
官署名。即“虞衡清吏司”。
参“蕃汉二字院”。
清朝会审要犯机构之合称,相对于“三法司”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而言。凡在京重大案件,先由都察院有关道御史及大理寺左、右二寺官员与刑部承办司会审,此三者即为小三法司。会审后各以供词呈本堂官,由三法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置,掌理藩院财物出纳、保管事务。设司官二人,由堂官在各司满郎中、员外郎、主事内委派;司库一人,笔帖式二人,库使二人,均由满人充任;经承一人;银库所在地的
太平天国杂职官的属官,掌理文书工作。《贼情汇纂》卷三说:“凡一切同职官均有书理,但概称书使。”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正副各一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肃政廉访司简称。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于中书省及六部,储纳文书,隶中书者由制敕库房掌管。徽宗宣和二年 (1120) 罢,南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复置。宁宗嘉定八年(1215),三省、枢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四品下,掌监诸门,检校出入。
满语,妻子或贵妇之意。清制,亲王、郡王以及亲王世子的嫡、继正室封福晋,侧室封侧福晋,福晋视其夫之爵位而分别称亲王福晋、世子福晋、郡王福晋。每五年一次由礼部题准给册。清朝的亲王、郡王及亲王世子之正妻称福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肃政厅”,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