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理事官
官名。清代热河都统衙门内原有理藩院所派司员、笔帖式,分在八沟、塔子沟、三座塔、乌兰哈达四处征税,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均改为蒙古理事官,仍隶属于热河都统。
官名。清代热河都统衙门内原有理藩院所派司员、笔帖式,分在八沟、塔子沟、三座塔、乌兰哈达四处征税,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均改为蒙古理事官,仍隶属于热河都统。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秩从八品;掌库藏之事。有副主藏为其副职。
参见“省掾”。
官名。隋置,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清制,官员不俟俸满迁秩,称为即升。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昭公十二年》:“陵尹帅师围徐以惧吴。”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置,掌太医之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伏波将军等号。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同“修容”,见“修容”条。
县令的别称。汉制,诸王封国相当郡,侯国相当县,故县令有邑侯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