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部侍郎
官名。隋朝尚书省礼部膳部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膳部郎。
官名。隋朝尚书省礼部膳部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膳部郎。
官署名。隋始置,为礼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祠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祠祀、享祭、天文、
官署名。广州设置市政机关,始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的市政公所,置总办、坐办各职,以总揽市政建设。惟其时所办市政,专限于拆卸城墙,规划街道,其他市政无暇顾及。次年九月有改组市政公所为市政厅之议,并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 (1370) 于各王府分置,各一人,从二品,以辅弼诸王。九年罢。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街道,治理拉萨之藏民,其性质与内地的警察相同。民国时期沿置。
官场用语。即指官署之间以文书相往来。根据发送、接受文书各官署地位之不同,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各种文体历代均有定制,使用时不得违例。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方相氏属吏。《左传·闵公二年》:“是服也,狂夫阻之。”孔颖达疏引韦昭说: “狂夫,方相氏之士也。”《周礼·夏官·序官》: “方相氏,狂夫四人。”参见“方相氏”。
官名。西汉置于长安东市,属京兆尹,主管市政。新莽以长安为常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东市令为五均司市师。西汉秩比千石,东汉为六百石。官名,西汉置。汉在长安设东西两市,市令掌管市政和商业贸易,属京兆尹。王
① 明朝对同成吉思汗后裔成婚人之称号。②爵名。清朝蒙古贵族之爵位。为内蒙古土默特左翼旗、喀喇沁三旗世职封袭的第七等,位次辅国公。品至四品。清朝蒙古王公爵名,位次于辅国公,与“台吉”同。土默特左翼旗及喀
军事机关名,指挥机关。辽皇帝的心腹军名皮室军,分左右南北四部,各置详稳司。见《辽史·百官志二》。
官名。北齐置。参见“信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