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吏
汉朝丞相(三公)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晋朝,凡郡、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五百以上置四十人,千户以上置五十三人,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
1、将军属吏,总掌营事。《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
2、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
汉朝丞相(三公)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晋朝,凡郡、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五百以上置四十人,千户以上置五十三人,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
1、将军属吏,总掌营事。《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
2、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
官名。东汉末凉州置为属吏。灵帝末期,氐羌起事,州郡募发民有勇力者欲讨之,署马腾为此职。典领州郡募兵。后以功拜军司马。官名,东汉置,为凉州属官,掌领州郡募兵。《三国志·蜀书·马超传》:“父腾……后腾与韩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商人飞钱。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锐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汉朝从学于博士官者。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采纳公孙弘建议,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免除其本人徭役。由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每岁课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者可以为郎中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建康令。职掌与“延尉监”略同,为高级审判官。梁四班,陈七品。参见“建康三官”。
县分职吏名。南朝置,《南史·陈本纪》记陈霸先曾“至建邺,为油库吏。”其职为主管油库。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军吏。主垒壁之事。《左传·成公二年》: “齐侯以为有礼,既而问之,辟(壁)司徒之妻也。”杜预注: “辟司徒,主垒壁者。”
名位和职分。《庄子·天下》: “《春秋》以道名分。”《吕氏春秋·审分》: “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高诱注: “名,虚实爵位之名也; 分,杀生与夺之分也。”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