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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功司

官署名。即“考功”。


官署名。(1) 隋始置,主文武官吏考课,为吏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考功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考核文武百官的功过善恶及其行状。所属有主事三人,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五代亦置考功司。宋初置判考功司事一人,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掌管审复太常寺所拟谥和幕职州县官、流外官年终考课之事。元丰改制,始以郎中、员外郎管理本司事务。掌管文武官考课、磨勘、并升、资任的政令及名谥、碑碣等事。司内分十二案:六品案,七品案,八品案,曹掾案,令丞案,从义案,成忠案,资任案,检法案,校定案,知杂案,开拆案。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十人,守当官十人,正贴司八人,私名十人。金元六部不分司。明清称“考功清吏司”,参见该条。(2)国民党政府置,属铨叙部,掌理关于公务员考绩考成审查事项,叙级叙俸审查事项及关于公务员其他成绩审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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