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左领军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领军卫。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北齐亦置,为门下省尚药局属官,员四人,掌御药。官名,东汉置为宫廷医官,掌御药。《后汉书·盖勋传》:“时小黄门京兆高望为尚药监,倖于皇太子。”其后,三国魏置,七品。北齐也置,为门下
官名。① 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至咸亨元年 (670)改殿中省尚食局为奉膳局,置为长官。② 明置为光禄寺散官。洪武十年 (1377)定凡光禄司少卿出身于庖人者,授此。三十年改光禄司为光禄寺,仍沿
武官名。金置,见“拱卫直使司”。
官府治事之所。《晋书·谢万传》: 太原王述“为扬州刺史,万尝衣白纶巾,乘平肩舆,径至听事前,谓述曰”。亦作“厅事”。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秩比千石,东、西两市均设,主管市政及城内商业贸易。新莽以长安为常安,东、西市令为五均司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东汉仍置,减为六百石。官名。西汉在长安设市令,属京兆尹,秩比千石,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0) 将所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分称第一、二、三甲,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第三甲取五十四人,三甲人数反少于二甲。太宗端拱元年(988) 、二年取
官名。辽置, 见“舍利司”。
①爵名。周朝官制士一级爵位的最低等。《礼记·主制》: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禄。”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掌礼店、文州(今甘肃文县、礼县)军民政务。设达鲁花赤、元帅、同知、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蒙古奥鲁官二员。下辖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