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事佐
吏员名。《居延汉简》 12.1(甲2554)与10.14(甲100)都是汉代张掖太守的文书签署,均有给事佐之名。前者给事佐在书佐之次,后者给事佐在属之次。可见给事佐低于书佐而非书佐,大约与府佐相当。据汉简名籍,居延都尉府亦有给事佐。此职为《碑》、《传》所未见。
吏员名。《居延汉简》 12.1(甲2554)与10.14(甲100)都是汉代张掖太守的文书签署,均有给事佐之名。前者给事佐在书佐之次,后者给事佐在属之次。可见给事佐低于书佐而非书佐,大约与府佐相当。据汉简名籍,居延都尉府亦有给事佐。此职为《碑》、《传》所未见。
原始社会中的一种社会组织。它由两个以上血缘相近的胞族或氏族组成。部落有自己的名称、领域、方言、宗教和习俗。并有自己的权力机关——部落议事会。各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首领都是部落议事会的成员,负责处理部落中的
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原属外城工巡局,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令其学习工艺,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
宋朝官府文书名。沿边州军将边境情况用实封申报尚书省、枢密院,称为边报。
官名。即太子左监门率。
官名。西晋置,为县属吏。吏名。晋代置于县,见《晋书·职官志》。其职掌当在于守护县狱。
官名。西汉右扶风置都尉。东汉初罢之。安帝时以羌族犯边,三辅有陵园之守,复置右扶风都尉,并设诸曹掾史。官名,汉置,俸比二千石,掌右扶风军队,维持地方治安。东汉初省,安帝时因羌族犯边,三辅有陵园,需要守护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七人。掌审查交通事项。
官名。即御史大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为御史大夫。官名。唐置,见“宪台”。
官名。即太仆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仆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