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奖金
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金: 一、考绩总分数在七十分以上的简任职公务员可酌给一个月俸额以内的一次奖金; 二,公务员在同一机关连续服务十年,有五次考绩总分数约在八十分以上者可得一个月俸额以内的一次奖金。
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金: 一、考绩总分数在七十分以上的简任职公务员可酌给一个月俸额以内的一次奖金; 二,公务员在同一机关连续服务十年,有五次考绩总分数约在八十分以上者可得一个月俸额以内的一次奖金。
清制,翰林院侍讲以上的满缺,得由各部郎中升补,不限于翰林院出身者,称为外班翰林。这是因为清初满人翰林出身者不多,不敷补授的缘故。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监门府为右监门卫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上将军前为长官,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
官名,三国魏置,为县佐吏,掌兵,主治安、禁匪盗等。非每县都置,视县具体情况而定置否。晋也置。《通典·职官·秩品》职官十八第九品中有“关谷塞尉”,职官十九第九品中有“关谷塞护道尉。”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
官名。清朝衍圣公所属之职官,负责孔庙之守卫事。正七品。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清朝在孔子墓地设林庙守卫司百户,负责守卫孔子林庙墓地,品秩相当卫守备。见《清史稿·职官二·衍圣公》。
内官合称。晋武帝设内官,以贵嫔、夫人、贵人为三夫人,位视三公。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改以贵妃、贵嫔、贵人为之; 明帝泰始三年(467)又以贵姬代贵人。南齐高帝建元元年(479) 复晋制; 陈文
官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警政司长官。掌司事。详“警政司”。
官名。西夏置,中书位之一。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掌祭祀朝会前资官、致仕官、蕃客、进奉官等陪位,及丧葬卤簿、薨卒赙赠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鸿胪寺复以卿为长官,遂罢。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拟克狄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拟明智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