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织染署

织染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并司织、司染二署置,改隶少府监。唐初为织染方署,隶太府寺,太宗贞观元年(627)复隶少府监,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少府监为尚方监,织染方署则去方字,为织染署,掌织絍、染色杂作,供皇帝、皇太子及百官冠冕与绵织物等,令一员、丞二员,另有监作、典事等。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金朝少府监置,有令、丞、直长,掌织维、色染诸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纱谷。


官署名。隋唐皆置,属少府。掌供冠冕、组绶及织紝、色染等。其官有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见《新唐书·百官三·少府·织染署》、《通典·职官九·少府监·织染》。金代也置织染署,掌织紝、色染、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等物。其官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见《金史·职官二·织染署》。

猜你喜欢

  • 大理院详谳处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属大理院。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

  • 昭玄统

    北齐昭玄寺次官。协助大统管理佛教事务。亦称“沙门统”。

  • 磨勘司右司丞

    官名。明太祖洪武(1368—1398)时磨勘司置,一人。详见“磨勘司左司丞”。

  • 杂职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有京职与地方之别。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序班、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序班,铸印局大使,刑部司狱等。地方杂职有库官、仓官、税官、狱官、驿官、闸官及河泊所官等。

  • 换授

    荐举制度。明崇祯(1628—1644)始定,由亲王保举宗室入仕。无亲王之藩,郡王亦可保举。

  • 十万户侯

    侯为秦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第二级,在这一级中,以功大功小、食户多少不等。十万户侯,意即该侯的食邑是十万户的税租。《汉书·陈胜项籍传》:“番君将梅鋗功多,故封十万户侯。”

  • 总知汉儿司事

    官名。辽朝置。设于太祖时,以韩知古总知汉儿司事,统领汉人事务。置汉人枢密院后,废。官名。辽太祖置,为汉儿司的长官,韩知古曾任此职。参见“汉儿司”。

  • 中舍人

    官名。东宫属官,即“太子中舍人”。西晋武帝咸宁四年 (278) 置,以舍人中才学美者为之,与中庶子共掌东宫文翰,位在中庶子下、洗马上。《晋书·荀邃传》: “成都王为皇太弟,精选僚属,以邃为中舍人。”南

  • 主任审判官

    官名。国民党政府置,属“县司法处”,见该条。

  • 游击使

    官名。唐朝边镇武官,位军镇大使、副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