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竿处二等侍卫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之职官。额定三人,正四品。掌翊卫扈从事。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之职官。额定三人,正四品。掌翊卫扈从事。
官名。三国蜀、吴置。蜀胡济以此职行中参军,吴孙奂以此职统兵,领江夏太守。见《三国志·李严传》裴松之注引诸葛亮《公文上尚书》、《宗室传》。官名,三国蜀、吴皆置,掌屯卫兵,也帅军征伐。《三国志·吴书·宗室
官署名。明朝南京官署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永乐迁都后始置。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原留南京之太医院仍加“南京”二字,遂为定制。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六品,奏补。
参见“太常丞”。官名。汉制,各主官之下都有丞,既为主官的副职,也是衙署内部的事务官。北齐太常寺设卿与少卿外,仍有丞,为太常寺卿的佐官,与少卿职权无甚区别。历代沿置,至清乾隆以后才改为属官。参见“太常寺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荐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经高等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荐任官经铨
官署名。即中书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中书省。唐朝武则天光宅元年改中书省为凤阁,改中书令为凤阁令。《旧唐书·职官二·中书省》:“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
辽朝杂役名。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由著帐户充任,为宫帐服役。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史,《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尚书师三人,位次尚书掾,掌授《尚书》。
官名。即“饭上侍卫”。
杂任职名。唐少府所属杂匠一百二十五人,分配在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诸司充任造作工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