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诸色人匠都总管府
官署名。设于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掌伊利汗哈赞位下事,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官吏均由伊利汗选用。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
官署名。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始置,秩正三品,属兵部。掌哈赞大王位下事,官吏都由王选用。置达鲁花赤二人,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使二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等人。
官署名。设于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掌伊利汗哈赞位下事,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二员,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官吏均由伊利汗选用。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
官署名。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始置,秩正三品,属兵部。掌哈赞大王位下事,官吏都由王选用。置达鲁花赤二人,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使二人,奏差二人,典吏一人。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等人。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金代自正七品以上官员,由吏部呈尚书省以听制授称为省选,其办法为依资考升迁。元制,自正七品以上至正四品由中书省铨选, 三品以上由中书取旨, 由皇帝任命,亦称省选。
官职等级制度。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乡品不及二品的寒士所任官职,自皇弟皇子府长兼参军至郡公国典书令,分为七班,即七个等级,以班多者为上,多为较低级的僚佐。由此方能升入流内十八班之第一班。陈初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官名。唐朝边镇武官,位军镇大使、副使下。
医官阶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西绫锦使置。五年改名保痊大夫,宣和元年(1119)又改平和大夫。后定为正七品。金朝复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六阶,正五品上。元朝沿置,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四阶,正四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六品,奏补。
清朝对绿营军官于限额之外委任者之通称,为绿营中之低级军官。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其职掌与额设千总、把总相同,但品秩、俸饷略低。另有额外外委,其品秩又较外委为低,乃绿营中最低级军官。指额外委派的武官。清
七曹即七兵,又称七曹郎。参看“七兵”。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佐官。见“徽政院”。
官名。元朝籍田署正官,从六品,置一员。下设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