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粮通判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宗(宗伯)属吏。《国语·鲁语上》:“夏文弗忌为宗,蒸将跻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
明代国子监的内部机构。设掌馔二人,未入流,办理本监饮食事务。
此言其官俸比命士,命士官秩五百石。《后汉书·百官一》:“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
官名。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前曾置太史监。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改监为院,置院使一人,正三品,为太史院长官。洪武元年(1368)改太史院为司天监,改院使为监令。官名。元置,为太史院的长官,秩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 (713—741) 初,京都置,掌俳优杂技,以教坊使领之,不隶太常寺。又,参见“教坊司”。
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露门学的执教官。参见“露门学文学博士”。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职官。每司设一人,位同知之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从四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
1、文人学士。《三国志·吴书·鲁肃传》:“乘犊车,从吏卒,交游士林。”2、馆名。《梁书·武帝纪下》:“(大同七年)丙辰,于宫城西立士林馆,延集学者。”
官名。博士之长。秦已有之,入汉沿置,东汉改为博士祭酒,秩六百石。官名,为博士之长,掌博士教授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古时重武,有主射督课、取其领事之义,故名仆射。中兴后改称祭酒。西汉不仅博士有仆射,
①东晋、南朝对侍中、散骑常侍等近侍之官的统称。②北魏官名。《魏书·官氏志》: 道武帝天赐四年(407),“增置侍官,侍直左右,出内诏命,取八国良家,代郡、上谷、广宁、雁门四郡民中年长有器望者充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