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粮同知
官名。亦称监兑同知。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初以府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同知六人,秩正五品。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初以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裁简推官后,改由各府同知兼管,负责检查米色好坏、兑运快慢、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清史稿·职官三·府》“知府一人,同知、通判无定员……同知、通判分掌粮盐督捕。”见《历代职官表·漕运各官》。
官名。亦称监兑同知。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初以府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同知六人,秩正五品。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初以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裁简推官后,改由各府同知兼管,负责检查米色好坏、兑运快慢、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清史稿·职官三·府》“知府一人,同知、通判无定员……同知、通判分掌粮盐督捕。”见《历代职官表·漕运各官》。
官吏食其禄而不尽其职,在其位而不治其事者叫做尸禄。《三国志·魏书·曹植传》:“夫论德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量能而受爵者,毕命之臣也。故君无虚授,臣无虚受;虚授谓之谬举,虚受谓之尸禄,《诗》之‘素餐’所
官名。十六国北凉置。《晋书·沮渠蒙逊载记》: “(蒙逊)乃遣建忠(将军沮渠)拏,牧府长史张潜见(姚)硕德于姑臧。”为州牧府主要僚属,参议军政事务。参见“牧府”。
官名。辽朝置,所掌不详。重熙中,耶律乙辛为文班吏、掌太保印。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春中士佐官,正一命。
春秋时期一个有土有民的村社单位。它是一个将户口、土地等登记成册上交于国家的农村公社,国君常用来赏赐臣下。《荀子·仲尼篇》记齐桓公见管仲“……与之书社三百。”《史记·孔子世家》记“楚昭王将以书社地七百里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张翼传》:“(诸葛) 亮出武功,以翼为前军都督。领扶风太守。亮卒,拜前领军。”官名,三国蜀置,掌领军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张翼传》:“亮卒,拜前领军,追论讨刘胄功,赐爵
官署名。负责造曲供内酒坊用,也出卖。见《文献通考·职官九·光禄卿》。
官名。民国设此官。中央各部除设部长之外,还设次长,相当今天的副部长,如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为中央行政各部的副首长,员额一人。北洋政府沿其制设,为简任官。其称号如外交次长、内务次
官名。隋初州置户曹参军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户曹参军事为司户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州为郡,改司户参军事为司户书佐,主民户之事。
宋朝职役名。北宋初,职役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等名目,神宗元丰三年(1080),一律改称散从官。负责催收税赋、迎送官员等事,通常选三等以上户充。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分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