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鸿胪寺事大臣
官名。清朝鸿胪寺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以礼部满洲尚书兼。掌总理赞导朝会、宴会、祭祀礼仪。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以礼部满尚书兼管鸿胪寺事,其地位在鸿胪寺卿之上。
官名。清朝鸿胪寺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以礼部满洲尚书兼。掌总理赞导朝会、宴会、祭祀礼仪。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以礼部满尚书兼管鸿胪寺事,其地位在鸿胪寺卿之上。
官名。北齐置,为都城所在郡长官,多由宗室担任,三品。职比京兆尹。官名。北齐都邺,其政区为清都郡,置清都尹为京师长官,有丞,属官有中正,功曹,主簿,督邮,五官,门下督,录事,主记,议生,及功曹、记室、户
官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为户部交阯清吏司副长官。一人,从五品。宣德十年(1435)革。参见“户部交阯清吏司”。
官名。即“仪制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硙的管理及粮食的加工,下设典硙中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后,礼部置。掌皇后、皇子、公主、亲王、诸妃以上圣节大礼恩泽,公主降嫁及宗室冠葬,试经艺,图书,奉使押赐外国事,点磨所辖官署文帐。
托付国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皮以为忠,故委政焉。子产是以能为郑国。”
见“武学掌仪”。
官署名,即御史府。《汉书·宋博传》:“是时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因此,后称御史府为乌府或乌台。
侍从官名。授未成年者。《梁书·文学·岑之敬传》: 年十六,策试擢为高第,“乃除童子奉车郎。”
即谏官。《宋史·王拱辰传》:“帝曰:言事官第自举职,勿以朝廷未行为沮己,而轻去以沽名。自今有当言者,宜力陈毋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