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务
官名。清代于吏、户、礼、兵四部各设管理部务一人,以王大臣充任,地位在各部尚书之上。
官名。清代于吏、户、礼、兵四部各设管理部务一人,以王大臣充任,地位在各部尚书之上。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3)十二月置,申景义曾任之。十七年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伎术官名。金置,属太医院。秩从九品,随科至十人设一员,以伎术精良者充任。如不足十人,并须至十人时始置。
官名。北齐置。参见“原仇局”。
官学名。战国时齐国置,它由战国的养士制度演变而来,把为奴隶主阶级世卿世禄制度服务的官学改变为造就封建官吏的学校。稷下学宫直属于齐王,“稷”是指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来稷下的学者,按其学术水平、社会名望等
官署名。北宋置,掌乘舆步辇供奉及宫闱车乘之事。设监官三人,以诸司使及内侍充任。下设供御指挥使、副兵马使、供御辇官、次供御辇官、下都军使等,分掌轮流擎御辇,荷负御衣箱,伺候宫中及外戚用车舆。南宋沿置,设
官名。宋徽宗宣和三年 (1121),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创收经制钱。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
六种工官的合称。《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
明清对地方高级官员之统称。简称封疆。明清指三司长官都指挥使、布政使、按察使。清朝指总督和巡抚。以其总揽地方军政大权,故比之于古代分封疆土之诸侯。亦称疆臣、疆吏。指明清时代的总督或巡抚。参看“封疆”条。
即“登闻鼓院”。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