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初置,属大鸿胪,据《汉仪注》,别火为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新莽时改隶典乐。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大鸿胪属官,掌狱中改火事,有丞。西汉置,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清初内工部之主官。顺治十八年(1661)设。掌理宫庭缮修工程之事。所属有左、右协理各一人。后省。
官署名。金朝置。属工部。掌修缮庙社及城隍门钥、百司公廨、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设左、右厢官各二员,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掌支纳诸物及制作陶器等事; 秩均正八品。官署名,金朝置。掌修完庙社、城隍
杂任职名。唐置于诸津,每津各三十人,掌守护桥梁之事。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五等。乾隆元年 (1736) 定汉文名为“男”。分为四等,叙正二品,不加美名。参见“男”。
官名。北魏置,掌监督尚书省选部曹事。《魏书·阉官·赵黑传》: 尚书李訢奏“选部监公孙蘧为幽州”。
官名。周朝置。掌制作车辕。《周礼·冬官·考工记》: “辀人为辀。”郑玄注: “辀,车辕也。”
官名。北魏前期置,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属金部尚书。《魏书·穆崇传》:穆安国“历金部长、殿中尚书。”
金制,太医院所属有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等。见《金史·百官二·太医院》。伎术官名。金于太医院置正、副奉上太医,及长行太医,掌医疗之事,十科员额共五十人。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本为汉代察举科目。神龙三年(公元707年)诏举,苏晋等五人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