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大臣
官名。清置,全名为督办税务大臣,掌管关税,督率关吏。所辖有总税务司、副总税务司、税务司、副税务司、各关税务司等。见《清史稿·职官六·督办税务大臣》。
官名。清置,全名为督办税务大臣,掌管关税,督率关吏。所辖有总税务司、副总税务司、税务司、副税务司、各关税务司等。见《清史稿·职官六·督办税务大臣》。
官名。南朝及北魏置。为皇帝左右侍卫之官。北魏时,位在直阁将军之下,为比视官,有罪不得免除。孝明帝时,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议,直阁可依中正之例当刑。又,朱衣直阁和直阁将军亦省称直阁。隋文帝时,左右卫率置
官名。亦简称“经略”。清朝重大军事行动之统帅。特简亲信王、大臣充任,地位高于总督。属临时性设置,事罢即撤。
官署名。明正统七年(1442)置,隶户部。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嘉靖(1522—1566)革副使。掌贮赋税折银及援例上纳银两。官库名。明置,属户部。专掌储银。初太仓中库积银八百余万两,续收者贮之两庑,以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参见“农工商部左丞”。
周朝诸侯正月朝见天子之谓。《左传·文公四年》:“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刘文淇旧注疏证:“朝正”,“以正月朝京师也。”
官名。清朝光绪十一年(1885)设。正二品。初由出使德、法、英等国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比利时)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①无具体职掌之官。《隋书·李德林传》:“授殿中将军。既是西省散员,非其所好。”②五代后周皇帝近卫亲军班直番号之一,招诸州豪杰为之。北宋初因置,殿前司马军诸班直有散员左右四班,侍卫司马军有散员指挥,军头
即亲卫,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隶鹰扬府,唐朝复名亲卫。
官名。东汉末设置,职典选举。幽州牧刘焉以魏攸为之,见《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注引《魏氏春秋》。荆州牧刘表以传巽为之,见《后汉书·刘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