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隋唐以后科举考试的分科名目。分为常科与制举两种,唐时名目繁多,宋代分科较少,明清则只设进士一科。参见“科举制”。
隋唐以后科举考试的分科名目。分为常科与制举两种,唐时名目繁多,宋代分科较少,明清则只设进士一科。参见“科举制”。
官名合称,西汉末年王莽置,五威四关将军指五威前关将军,掌守绕霤之固,南挡荆楚,扬威于前。五威后关将军,掌守上党壶口,北挡燕赵,尉睦于后。五威左关将军,掌守崤函,东挡郑、卫,扬威于左。五威右关将军,掌守
官名,西汉置,为中垒校尉的属官,掌领兵,秩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署名。金朝置。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置于太原。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职。参见“转运司”。
官名。西藏有此官,负责协助达赖办理全藏行政事务,凡噶厦议决案件,必须经其审定,然后呈请达赖裁决施行。
官名,宣帝地节三年初置,俸六百石,掌审判诏狱罪人。东汉省右平而只置左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吏请假奔丧。《后汉书·陈忠传》:“光武皇帝纪告宁之典。”参看“告”条。秦汉时官吏休谒之名。《汉书·高帝纪》“高祖尝告归之田”注:“李斐曰:‘休谒之名, 吉曰告, 凶曰宁。’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
官名。清朝管理太医院事务之最高长官。乾隆五十八年(1793)设,由满大臣内特简。总领院务。
官名。金代诸总管府(府尹兼领者)设此官,位在都总管下、副都总管上,从四品,掌通判府事。见《金史·百官三·诸总管府》。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属少府卿、设令、丞。详见“平水令”。
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