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司
官署名。即“福建清吏司”。
官署名。即“福建清吏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祥使司,置于文宗天历三年(1330),掌河南、湖广大承天护圣寺田产人户。设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春秋时楚国武官。《左传·昭公六年》:“楚师济于罗汭,沈尹赤会楚子,次于莱山。”《宣公十二年》: “沈尹将中军。”
官名。宋设此官,掌管门钥。《宋史·职官三·六部监门》:“六部监门官一员,掌司门钥。绍兴二年置。”
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掌岁赐、出入钱币之事。由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兼领。官署名。金置,其官由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兼任,掌提点岁赐出入钱币主事。见《金史·百官一·提点岁赐所》。
官名,汉置,俸比千石,主兵,掌守卫宫掖门;共七门七司马。南宫南屯司马,掌管平城门,吏九人,卫士一百二十人。宫门苍龙司马,掌管东门,吏六人,卫士四十人。玄武司马,掌管玄武门,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北屯司
国立学校名。唐朝国子监置,设博士、助教、直讲,掌教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为生者、庶人子为俊士生者,另有典学等属员; 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省吏部,试登第者,加阶放选。
官名。民国置,为财政部副长官,主管常务工作。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
州吏名。西汉时有诸部从事,秩百石,见应劭《汉官仪》。东汉改称部郡国从事史,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均有此职,每郡国一人,主督促一郡国文书, 察举非法。见《后汉书·百官志四》。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畿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为国民政府主计处的主官,后为行政院主计处的长官。见“国民政府主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