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对干办公事官员的称谓。通常不隶属省部,由专掌军资储备大臣委派,从事计本息等事。
官名。清置,为宗人府的主官。见“宗人府”。
见“台谏”。
官名。清末度支部币制局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二人,正四品。由本部左、右参议兼充。掌佐提调提挈全局事务。
官名。“彘”即猪,也称为豕。《周礼·春官·小宗伯》郑众注:“司徒主牛,宗伯主鸡,司马主马及羊,司寇主犬,司空主豕。”北周行《周礼》,故置典彘中士,正二命;典彘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长官。简称江苏司郎中。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唐朝卫尉寺武器署次官,置二员,正九品下。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武器署置,位提点、令下,从七品。
官名。明初置为太子官属,以勋旧大臣领职。洪武二十二年(1389)置詹事院,遂罢。
官名。汉朝大将军属吏。《汉书·匈奴传》: “使大将军军监治众等四人,将五千骑,分三队,出塞各数百里,捕得虏各数十人而还。”官名,西汉置,为大将军属官,掌监督军队,也领兵作战。《汉书·匈奴传上》:“天子
官名。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次等第二级,任排长、掌旗官等,秩视千总,阶正六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 、军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