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祭案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及酒齐、币帛、蜡烛、礼料。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及酒齐、币帛、蜡烛、礼料。
汉代少府所属有采珠玉金银之官,见《汉书·贡禹传》。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清理俄人旧案处附设的检察所的主官,主管检察事务。
官名。“转运判官”之简称。宋朝始设,为转运使之佐官。初掌随军供办军需,太宗以后,因转运使逐渐成为各路之长官,遂改为经度一路全部或部分财赋。后代沿置。金朝为都转运司 (中都路) 及转运司 (其余各路)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刑罚。《周礼·秋官》:“司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治。壹刺曰讯群臣,再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壹宥曰不识,再
官署名。明代置,为光禄寺四署之一,掌供宫膳、肴核(肉类、菜类、果类)之事。其官有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见《明史·职官三·光禄寺》。清代光禄寺也有珍羞署,掌供禽兔鱼物,大
官署名。宋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始以右仆射张齐贤为经略使,节度环庆、泾原路及永兴军路兵马。不常置,后渐成为沿边诸路掌军务和治安的长官,常置于陕西、河东、广南等路,往往以经略安抚使为名,其官署称经
官名。战国燕置。主管右陶机构的长官。战国燕国陶文《季木藏陶》卷六○第七号有此官。
清代勇营兵士名。见“哨”。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掌理机要文件的撰拟、机要案件的查签及转递、调查材料的研究整理等事项。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科长三人,专员二人,科员十八人,书记官十一人,事务员三人,雇员十人。
见“军巡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