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审刑院事
官名。宋置,为审刑院的长官,见“审刑院”。
官名。宋置,为审刑院的长官,见“审刑院”。
官名。参见“左给事中”。
官名。① 即“营缮清吏司郎中。”②清末民政部所属营缮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总理司务。
古代武官所戴之冠,亦称武冠。相传为战国时赵惠文王所制,故名。或以为秦朝御史所戴法冠即此。汉朝以后侍中、中常侍亦戴此冠。后代或有沿用。晋朝亦名武冠,详见“武冠”。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侍卫司官员,在侍卫太保下。武官名。辽置,见“侍卫司(2)”。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宣徽南院官员,在知南院宣徽事下。官名,辽朝置,为宣徽南院官员,佐南院宣徽使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辽朝的宣徽院视同汉官的工部,宣徽使视如汉官的工部尚书,副使类似汉官的侍郎或员外郎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禁止民众暴乱。《周礼·秋官》: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禁庶民之乱暴力正者,挢诬犯禁者,作言语而不信者,以告而诛之。”官名。周设此官
官署名。负责造曲供内酒坊用,也出卖。见《文献通考·职官九·光禄卿》。
官制用语。即兼官。又称权局、差摄。《左传·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摄官承乏”。五代时,州县官多属摄官。北宋初年,诸路州县幕职官阙,选差有官人或罢任待阙人、举人等临时代理,亦称摄官。大祖开宝四年(971
官名,属五威将,掌佐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五威前帅》条。
①官名。又称“卜人”。商朝始置,西周至战国沿置。主管卜龟筮卦,预言吉凶。《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 “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无)爵者,及卜、史、司御、寺、府”。② 卜官通称。卜官有大卜、卜正、卜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