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土地收用法等之具案及颁布事项;二、国有、公有、私有土地之清查事项;三、变更行政区划及统计土地面积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岛地
左右拾遗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拾遗(今正言)为小谏”。
官署名。西晋始置,为御史台下属十三曹之一。设侍御史掌其事,监察京都畿内诸军府长官。东晋、南朝宋沿置。其后置否不详。
唐、宋“知制诰”别称。
①周朝一军主帅别称。《周礼·夏官·序官》:“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② 官名。统兵武职。(1) 北魏置。《魏书·周观传》: “初为三郎,迁军将。
勋官号。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改上开府仪同三司置,八转勋官,比正四品。宋朝置为第五阶勋官,秩正四品。金朝为第五阶勋官,正四品。元朝为第五阶勋官,正三品,只用于封赠。明朝置为第五阶武勋,正三品,再考
官名。西汉时皇帝的侍卫分五官、左、右三署,各置中郎将以统帅侍卫,俸皆二千石,位低于将军。平帝时又置虎贲中郎将。东汉沿置,又增置羽林中郎将,使匈奴中郎将,东西南北四中郎将等。中郎将加“持节”,可专生杀。
魏晋南北朝时期位居四品的各种名号将军的统称。《晋书·桓宣传》:“(张平)、(樊)雅遣军主簿随 (桓) 宣诣丞相府受节度,(元) 帝皆加四品将军,即其所部,使扜御北方。”将军的品位各朝都有变化,两晋位四
官名。为“地方审判厅”的主官,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