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火药局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火药事项。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火药事项。
官名。南朝置。除与内殿中监共掌皇帝衣食住行外,兼掌传达皇帝诏勅。品卑而亲近皇帝,幸臣常居此以弄权。参见“殿中监”。官名。南齐设置,见“殿中监”。
太常少卿简称。
官名。清末度支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承左、右参议之命管理厅务。
官名。①两晋南北朝吏部郎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参见“吏部郎”。② 隋初吏部司长官。隶吏部尚书。初为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选部郎”。③ 吏部次官。隋炀帝大业三
官名,也称副西域都护,汉置,助都护掌护西域诸国。《汉书·陈汤传》:“窃见关内侯陈汤,前使副西域都护,忿郅支之无道,闵王诛之不加,策虑愊亿,义勇奋发,卒兴师奔逝……斩郅支首。”
辽军名。怨军八营之一,因其兵士皆募自岩州,因以为名。参见“怨军八营都详稳司”。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神武军上将军下。
见“上名”。
唐代由吏兵二部尚书主持的铨选,见“三铨考试”。
西夏官位。在中书、枢密位之下。有统军、巍行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