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门不得入仕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北魏曾有此规定,《魏书·杨椿传》说:“廷尉奏椿前为太仆卿日, 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依律处刑五岁。尚书邢峦据《正始别格》奏椿罪应除名为庶人,注籍盗门,同籍合门不仕。世宗以新律既班,不宜杂用旧制,诏依寺断,听以赎论”。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北魏曾有此规定,《魏书·杨椿传》说:“廷尉奏椿前为太仆卿日, 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依律处刑五岁。尚书邢峦据《正始别格》奏椿罪应除名为庶人,注籍盗门,同籍合门不仕。世宗以新律既班,不宜杂用旧制,诏依寺断,听以赎论”。
官名。明初判录司副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置,二人,从七品,协判录掌在京官吏俸禄及公文出入等事。后改左、右司副。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四年(1406)置,又称北京苑马寺,辖清河、金台、涿鹿、卢龙、香山、通州六监,各监又下辖四苑,共二十四苑。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设卿,从三品,少卿,正四品,寺丞,正六品; 各监设监正
参见“印”。
参见“左主客郎”。
官署名。宋置,见“辇运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膳部司长官,员一人,掌管皇帝的饮食事务。设小膳部下大夫、小膳部上士以佐之,领内膳上士、设膳上士、典庖中士、典饎中士、酒正中士、肴藏中士、掌醢中士、司鼎俎
州分职吏名。西晋末江州设置,见《晋书·华轶传》,掌参议军事。
官名。同“鸠氏”,见“鸠氏”条。
官署名。① 西晋惠帝所置尚书省六曹之一,设尚书为长官。旋省并左民曹。北魏太武帝始光元年(424)复分置,掌户籍及工官事务。② 西晋分民曹置,为尚书省郎曹之一。东晋省并左民曹。北魏复分置,初属右民尚书,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寝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为司苑、典苑之佐,协掌园苑种植疏果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全都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