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察官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于高等检察分厅,相当于分厅长。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于高等检察分厅,相当于分厅长。
周朝官府的六种职务。《周礼天官·小宰》:“以官府之六职辨邦治:一曰治职,以平邦国,以均万民,以节财用;二曰教职,以安邦国,以宁万民,以怀宾客;三曰礼职,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职,以服邦国
官名。东汉末刘备置,为州牧属官。《三国志·周群传》:“先主定蜀,署(周群)儒林校尉”。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谋议。《三国志·蜀书·周群传》:“先主定蜀,署儒林校尉。”
官署名。掌皇帝仪仗所用鼓吹乐队。设令、丞为长贰,西晋始置,隶太常。东晋初省太乐并入鼓吹,成帝咸和(326—334)中复分置。南朝宋、齐或设鼓吹监。梁、陈隶太常卿。北朝亦置,北齐隶太常寺,兼掌百戏。隋朝
官署名。明洪武时于各王府置仪卫司,掌侍卫仪仗。建文(1399—1402)时改称仪仗司。成祖初复旧制。详见“仪卫司”。
官名。五代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重定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隶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①周朝称拥有封土的各级统治者。《诗经·小雅·小乐》: “宜君宜王。”《仪礼·丧服》: “君,至尊也。”郑玄注: “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②战国时期对有采邑的公卿大夫的尊称,如“商君”、“
宰相之别称。北宋时因宰相于中书省内之政事堂办事而有此称。元朝沿称。明朝大学士握宰相之权,于内阁办公,居中,中书居东西两房,故称中堂。清朝用以称呼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宰相的别称。唐代宰相在中书省政事堂办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编译东西新学书籍。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位于京师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为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设监督一人管理。下设大吏四人,小吏八人等员分办馆务。另设捕盗章京一人,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专司保护蒙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