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兑通判
即“管粮通判”。
即“管粮通判”。
官署名。置于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1367) 八月,隶于皇太子爱猷识理答腊下,总掌全国军机。秩从一品。置知院、同知、副使等职。二十八年闰七月罢。
见“农工商部左侍郎”。
唐宋户部、刑部诸司郎中统称。北宋前期,叙迁转前行郎中。
官名。明置,京营三大营设提督总兵官一员,不久改提督为总督;更设侍郎一人,协理京营戎政。穆宗隆庆初年,又改总督为提督,改协理为阅视,不久,又改阅视为提督,隆庆四年更改京营制,三营各没提督,九月罢六提督,
见“三旗包衣前锋营”。
(1)海关海事部巡工科的华员。(2)海关工务部洋员。分见“海事部”、“工务部”。
官名。金置,泰和六年避睿宗讳,改大宗正府为大睦亲府,改同签大宗正事为同签大睦亲事,与其他长官共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见《金史·百官一·大宗正府》。官名。金置,由同签大宗正事改称。见“同签大宗正事”。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亦即冬官。死后为神,称玄冥。详“木正”。官名,主治水。《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
官名,秦汉皆置,属太仆,有令、有丞掌乘舆路车、小马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户参军事同。其下设司户史以佐之。参见“司户参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