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禄俸料制
隋唐时期以土地、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可以传于子孙;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实物指禄粟,以石计。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唐制每年一次发给,以民地地租完付,无粟则以盐为禄。货币指俸料钱。隋文帝时曾因百官供费不足,台省府寺各置公廨钱,收息取给。唐俸料钱按月付给。所谓俸料,包括厨食料如薪炭,衣服料如丝缎,办公料如纸笔,侍役料如防閤、庶仆、仗身、白直、手力等。开元中将百官料钱合为一色以月俸为名。各据本官随月给付。
隋唐时期以土地、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可以传于子孙;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实物指禄粟,以石计。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唐制每年一次发给,以民地地租完付,无粟则以盐为禄。货币指俸料钱。隋文帝时曾因百官供费不足,台省府寺各置公廨钱,收息取给。唐俸料钱按月付给。所谓俸料,包括厨食料如薪炭,衣服料如丝缎,办公料如纸笔,侍役料如防閤、庶仆、仗身、白直、手力等。开元中将百官料钱合为一色以月俸为名。各据本官随月给付。
官名合称,指羽林左监和羽林右监。羽林左监掌羽林左骑,羽林右监掌羽林右骑。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左监”、“羽林右监”条。
军队指挥机关。北洋政府始置,主官有师长(中将)一人,下设参谋长(上校)一人,参谋(中、少校, 上尉)三人;副官长(中、少校)一人,副官(中,少尉)二人,军法官二人,军需官六人,军医官五人,兽医官三人,
官名。隋朝都水台所领下津属官,每津置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官名。隋置,见“诸津署”。
官名。春秋鲁国置。大司徒别称。《鲁大左司徒元鼎铭》: “鲁大左司徒元作善鼎,其万年眉寿,永宝用之。”
官名。北齐置,属鸿胪寺典客署,京邑置二员,诸州置一员。管理境内波斯商人及掌祆教(琐罗亚斯德教) 祠宇祭祀。为梵语音译,亦译为萨宝、萨保。隋朝雍州萨保,视从七品,诸州有波斯人二百户以上者置,视正九品。唐
州镇僧官名。北魏置,为州沙门统的副职。《魏书·释老志》说:“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清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诸州、镇、维郡那、上坐、寺主,各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若不解律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内园使、洛苑使、如京使、崇仪使置,为正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官名。宋置,为武职八阶,在诸司任官为正使。见《宋史·职官九·武阶》、“武功大夫”条。
魏晋南北朝尚书省长官总办公署。又称“尚书都省”、“尚书都坐”、“尚书都堂”。设在宫中。亦令诸曹尚书入直。《宋书·王僧绰传》: “及 (刘)劭弑逆,(吏部尚书) 江湛在尚书上省,闻变。”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制作冠帽,设领催三人,做帽女工二十人。
东汉末年曹操所置的养马机构,掌养马,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其后,魏晋南北朝也置。参看“乘黄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