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甄用

甄用

保荐人员的审查任用制度。北洋政府时实行此制,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文官甄用令》的规定,凡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得由保荐官切实保荐,依法甄用:一、有和简任官或荐任官相当资格,由考试出身者;二、有和简任官或荐任官相当资格,但非考试出身,曾任实职五年以上确有特别成绩者;三、有荐任官以上相当资格,历办地方行政事务八年以上成绩卓著者;四、有特别才能、通达治术而夙著闻望者;五、办理国家特别事务有异常劳绩者;六、有和委任官相当资格,曾任实职十年以上有特别政绩者。保荐官以下列各员为限:一、特任文职;二、各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三、依《文官任职令》规定得呈请荐任文职的简任长官。每人保荐名额以二人为限。保荐人须将被保荐人的履历和证明文件等呈请大总统令交文官甄用委员会甄用。保荐官若有徇情滥保或与事实不符的,发觉后须受处分。被保荐人在文官甄用委员会审查合格,由铨叙局带领觐见大总统后,分发候用。

猜你喜欢

  • 献丞

    官名,汉置,属少府,为太官令的属官。掌贡献物品。《汉书·张延寿传》:“元帝初即位,诏列侯举茂材,(寿子)勃举太官献丞陈汤。”注:“苏林曰:献丞,主贡献物也。”

  • 赐绯

    官员服制。唐朝京官散阶未及五品者可赐服绯,佩银鱼袋,以示尊宠,谓赐绯。宋朝沿此制。

  • 封疆官

    西周时称防守商旧都“三亳”的官、驻守边境险要地方的官及边境服属于周的部族君长为封疆官,分别称为“三亳尹”、“阪尹”、“夷微卢烝”,详见各条。

  • 褒成侯

    对孔子后代的封号。《后汉书·光武帝纪》:“(十四年)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后志为褒成侯。”注:“平帝封孔均为褒成侯。志,均子也。《古今志》曰:志,时为密令。”

  • 戍副

    官名。南北朝置,是戍的副主将,协助戍主管理军政等事务。北魏肃宗孝昌三年(527),曾因政权统治不稳固,诏留戍副质子于京师。唐朝唯上戍设此职,中、下戍不设。北齐定为从八品。北周为二命,隋朝上戍副为正八品

  • 三司茶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茶的专卖事务。

  • 选士

    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见“省试(2)”。

  • 小司空上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次官,员二人,多省称为小司空或少司空,佐大司空卿掌国家各种工匠,负责建筑兴造事务。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置,为大司空的副职。员额

  • 内尚方丞

    官名。隋朝太府寺内尚方署次官,置四员,正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少府监。唐朝改中尚方丞,置二员,从八品下; 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去方字为中尚丞。参见“内尚方署”。

  • 正刺

    宋朝正任刺史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