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审左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奉天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奉天清吏司。
官名。南朝梁置。负责殿内侍卫。侯景太始元年(551)篡梁后,改名直寝。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发射飞炮 (石炮) 之事。官署名,辽置,掌飞炮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二》。
官名。北魏置。掌兴造事务。《魏书·张衮传》: “(张)陵袭爵,后为赤城典作都将。”
官名。战国置。下级军吏。《墨子·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一帛尉。”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审计部,其地位次于审计。见“审计部”。
东晋地方军队之一。见“北府兵”。
官名。明朝设此官,为知府内部直属的低级事务官,从九品。清初也设此官,后废。见《明史·职官四·府》、《清史稿·职官三·府》。官名。明清时知府衙门所属有检校一人,明代属照磨所,清代仅设于江宁府。掌检校文书
官名。明初户部陕西部、刑部陕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陕西部”。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治上驷院马驼之疾。额设蒙古十五人,移八旗咨选。②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营一人,六、七品不等,副军校与同协军校充,奏补。协同军医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