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掌理各项典礼、阅兵、出巡、授勋、国际礼仪、接待外宾等事项。设中将或简任局长一人,少将或简任副局长一人,上校或荐任科长三人;并设秘书一人,科员十二至十六人,书记官四人,事务员
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分山东甲、江南甲、北直甲、广东甲。掌办各省命官各项议叙、议处,汇奏分管各处官员功过册,轮办科道注销以及告病、起复、开复、捐复、副缺、查案、行文、给照等事项。
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乡指人口不满五万的村庄屯集地方,与城镇同为乡以下的行政区划。北洋政府沿置,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视构有漏刻科,司其事者员额二十五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地方治安军之一,亦称弓兵。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
官名。西周置。掌理旗政。《闬硕鼎铭》:“王命闬硕司旂井 (型)。”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掌洮州 (今甘肃卓尼) 军民政务。置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二员,知事一员。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
官名。见“牧群千户”。
官名。辽置,见“汤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