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卒
小吏名,汉置,掌牢狱。《后汉书·廉范传》:“范于是东至洛阳,变名姓,求代廷尉狱卒。”
小吏名,汉置,掌牢狱。《后汉书·廉范传》:“范于是东至洛阳,变名姓,求代廷尉狱卒。”
官名。唐开元中置汾祠署,有令及丞,属太常寺。掌汾祠祭祀洒扫之制。
官署名。清朝吏部稽勋司及兵部所属办事机构。掌稽检满、汉文武官员俸银、俸米之事。吏部所属设经承二人。兵部所属分左翼、右翼二科,亦设经承二人,办理厅务。官署名。清置,属吏部稽勋清吏司。掌稽核在京满汉文职各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主管太府文书簿籍,参预机密,地位在长史,司马之下,相当于辅政大臣。西凉、南凉沿袭此制。参见“太府”。
官署内部机构名。北洋政府于高等检察厅、国民党政府于最高法院附设的检察署均置书记室,总理官署内部事务。
官名。三国魏由大行令改名,掌接待四方宾客,管理诸郡设在京城的客邸。七品。隶大鸿胪。南齐亦置。官名,即大行令,三国魏改大行令为客馆令,掌接待四方宾客及郡国邸。属大鸿胪。南齐沿置。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掌烧变朱红以供丹漆绘饰之用,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真宗咸平(998—1003)末暂罢,大中祥符元年(1008)复置。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置,
官名。隋朝太子门下坊内直局次官,置二员,从六品。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内直丞,隶太子左春坊。
官制用语。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凡官员磨勘转官,皆有规定年限,如须四考或五考,若获朝廷特恩,得以减少一定年数,发给公据以资证明,称减年。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即可提前转官。
官署名。明清皆设此署,属光禄寺,掌供酒醴之事。《明史·职官三·光禄寺》:“大官、珍羞、良醖、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良醖供酒醴之事。《清史稿·职官二·光禄寺
官名,也简称“津吏”,汉置,掌守江河渡口。《后汉书·方术列传·段翳》:“尝告守津吏曰:某日当有诸生二人,荷担问翳舍处者,幸为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