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烛局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宫帐灯烛等事,为御前祗应官署,属著帐郎君院。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宫帐灯烛等事,为御前祗应官署,属著帐郎君院。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司法处之命,分管刑事事项。设巡官二至三人,巡长十一至十二人。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有京职与地方之别。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序班、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序班,铸印局大使,刑部司狱等。地方杂职有库官、仓官、税官、狱官、驿官、闸官及河泊所官等。
官名,也称先行官,即帅领先头部队的将军。《三国志·蜀书·马良传》:“建兴六年,亮出军向祁山,时有宿将魏延、吴壹等,论者皆言以为宜令为先锋。”
官署名。清末置, 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 七月由原参谋本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署内设事务厅及第一至第六司。事务厅不设厅长,分科办事,各司设司长、参事、秘书、司副官、科长、科
见“都史”。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太史局置,为伎术官阶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掌制造甲胄,隶武备寺。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① 尚书省各部中较次要的部门。唐、宋尚书省六部各辖四司,与本部名相同的司称本司,其余三司皆称子司。②宋朝三司等官署下属的分支机构通称。如三部勾院、理欠司等皆称三司子司,转运司有时也称三司子司。见 “头
即“甲喇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