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漳丞
官名。北齐置。参见“清漳署’。
官名。北齐置。参见“清漳署’。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都市政公所的长官,见“京都市政公所”。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拟飙勇将军等号。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作为设县的过渡。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国民党政府沿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六月二日公布的《
官署名。清末设置,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各厅设推事六人,秩从五品,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相
官名。东晋与南朝置建康市长及丞,属丹阳尹,掌建康城中商业贸易之事。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属官,正一命。
蒙藏事务局的直属机关。北洋政府设置,掌理研究和调查有关蒙藏一切事宜。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 (465~471)中置,负责后宫的监察事务,员二人,六品。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捕兽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朝会同四译馆主官。掌馆事。乾隆十三年 (1748)设,一人,于本部满、汉郎中内拣选派充,三年一更代。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