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浙江道

浙江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在京府军前、燕山左等八卫,及直隶淮安府并淮安等六卫。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掌浙江道兼理云南道。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均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浙江刑名并稽察礼部、都察院事务。

猜你喜欢

  • 提点行在皇城司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置,员二人,为行在皇城司次官,以诸司副使、内侍都知押班充任。

  • 僧会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县僧会司,县各一人,为僧会司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掌领一县之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清朝

  • 三司都凭由司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并盐铁、度支、户部三凭由司置,以判都理欠司官兼管。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凡部支官物,皆覆视其凭由,无虚谬,始盖印签发;支付完毕,再据其数目报有关机构注销。至道二年(996

  • 旅贲郎

    官名。即太子诸率府所领亲府、勋府、翊府之长官中郎将,唐高宗永徽三年(652)改此名,显庆元年(656)复名中郎将。

  • 六条

    汉代以郡守为地方行政最高长官,郡下有县,为防止郡守、县令有违法行为,便遣刺史分行巡察,其监察内容有六条,在六条之内的事则纠察,六条之外的则不管。《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

  • 刑部宪部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 治书令史

    官名。《宋书·乐一》:“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十四年,治书令史奚纵又改之。”

  • 六玺

    皇帝的印称玺,根据用印的不同,分为六种,即六种印,称为六玺或天子六玺。秦始皇首用六玺,汉因之。六玺是:皇帝行玺,用于封命;皇帝之玺,用于赐诸侯王书;皇帝信玺,用于调兵;天子行玺,用于征大臣;天子之玺,

  • 骅骝厩令

    官名。亦称骅骝令。三国魏置。掌饲宫廷用马,隶太仆。西晋沿置。皆七品。东晋以后常省太仆,遂改置骅骝厩丞,隶门下省。北齐所置称骅骝令。官名,也称骅骝令,三国魏置,属太仆,掌饲养宫廷用马。西晋沿置,东晋省太

  • 指系在印柄上的丝带。依官爵品阶的高下,而用不同颜色的丝带作为标志。汉朝制度,皇帝、皇后用黄赤绶,黄、赤、缥、绿、绀五采(一说为黄、赤、缥、绀四采)、太子、诸王用纁朱绶,赤、黄、缥、绀四采; 相国用绿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