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沽市政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设总办一人,由大元帅简任,必要时得设会办、坐办等以辅助之;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公署内分置秘书、总务、政务、实业、工程、财政、庶务七处。所辖机构有评议会、市政捐局、开埠局、三特别区警察局、市立传染病院、公共医院、市立学校、慈善机关等。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设总办一人,由大元帅简任,必要时得设会办、坐办等以辅助之;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公署内分置秘书、总务、政务、实业、工程、财政、庶务七处。所辖机构有评议会、市政捐局、开埠局、三特别区警察局、市立传染病院、公共医院、市立学校、慈善机关等。
官名。国民党政府立法院设置,员额一人,为立法院的副长官,参见“立法院”。
选官制度。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州、县正官、佐官,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即以拈阄(即抓阄)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以杜偏私之弊。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万历(1573—1620)中改行掣签法。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中书门下,设守当官一人主之,掌勾销公事文簿。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自秦至汉武帝初,边境诸郡有的只设都尉,不置郡守,颇与东汉的属国相似。武帝以后,为了加强对新开辟地区少数民族的统治,边郡均置太守,而且往往分部设置都尉,各典一区(若干县)武事。见于《汉书·地理志》
官名。即祠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祠部郎中。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① 册命、锡命。《颂鼎铭》: “尹氏授王命书,王呼史虢生册命颂。”《周易·师》: “王三锡命。”② 任命,委命。《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③ 官秩称谓。历代官秩品级一般称
官署名。辽朝置。韩德枢为南院宣徽使, 遥领平、 滦、 营三州管内观察、 处置等使, 设三州处置使司治三州事。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又称汉本房或翻译房。掌收发通本,按定限照题本“贴黄”(提要)翻成满文,交满本房缮写,接原本之后;凡上谕、碑文、册宝、祝版等应译为满文者由本房翻译,交满本房缮写。设侍读学士四人,满、汉
官名。宋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以后,于诸王府各置侍讲一人,为诸王讲解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