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州丝局丞
官名。北齐置。见“泾州丝局”。
官名。北齐置。见“泾州丝局”。
辽官名。少府监官员,掌文书簿册。
官名。①宋朝巡视安抚地方之特遣官员。宋制,地方诸州遇有灾伤,则遣廉访民瘼之官员,有巡抚大使、副大使、安抚使、副使等,其官卑者不加使名,只称巡抚。以其职责为巡视安抚,故名。为临时性设置,事毕则解。② 明
官署名。民国置,为国民政府直属机关之一。设文官长一人,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指挥监督所属职员,掌理关于国务会议及府内一切文书、机要、印铸等事。下分文书、印铸两局。
官制用语。又称干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京朝官不由吏部注授差遣,而由朝廷直接除授差遣,称为参堂,或称堂阙。
官名。汉、魏、两晋为“宗正”尊称。南朝梁、陈为正式官称,位列十二卿,掌皇族外戚属籍,由宗室充任,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隋朝置为宗正寺长官,历代沿置,亦称“宗正寺卿”。隋初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为十二卿之一,十三班,掌管金帛库藏出纳、关市税收,以供国家、宫廷用度。辖左右藏、上库、太仓、南北市诸令丞及各地关津。别置少府卿掌器物营造、冶铸织染等事。陈因之,三
官署名。明朝工部及各布政使司皆置,各设大使一人(工部所属正九品,布政司所属从九品),副使一人(工部所属初为二人)。掌造戟、节、角、锣、刀、盾、弓箭等。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造作军器。设大使一人,正九
官名。明朝北京行部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名为侍郎,其实为北京地方副长官。十八年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设勾当官四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辖有食手、兵校千余人。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膳部。后改隶光禄寺。徽宗崇宁二年(1103),并入太官
清代后期勇营的一种。同治年间,在经制绿营兵内挑选一部份士兵,提高其饷银,改用新式武器,加以训练,使自成一军,称为练军,也是勇营的一种。光绪中叶以后,与防军一起改为巡防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