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公府东曹”。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天京内巡查之事。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置,属外务部。掌界务、防务、传教、游历、保奖、恤赏、禁令、警务、词讼等事务。设郎中、员外郎、主事、额外行走各六人。
(1)战国时齐国曾用五都之兵灭燕,五都可能是临菑、平陆、阿、即墨和莒,各设有选练的常备军,其性质相当于其他各国的郡。(2)西汉时除京师以外,有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五个商业比较发达的都会,合称五都
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基层编制单位的副长官,位佐领之下。亦为骁骑营之下级武官。满语称为“分得拨什库”。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骁骑校。每佐领下设一人,计满洲六百八十一人,蒙古二百零四人,汉军二百六
1、户口编制单位。《汉书·晁错传》:“古之制,边县以备敌也,使五家为伍,伍有长;十长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连,连有假五百;十连一邑,邑有假候。”2、行政区划名。《礼记·王制》:“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
官名。金朝置,掌稽察之事。设于陕西、河南,一至二员,秩正五品。宣宗南迁后,改称讥察使,秩从七品。陕西讥察使设在秦州,河南讥察使设在唐、邓、息、寿、泗五州。
郡门下吏名。东汉诸郡有门下督盗贼,亦作门下督。晋南乡郡亦置门下督,见《集古录跋尾》引《司马整碑阴》。参见“门下督盗贼”。
官名。辽、金、元三朝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副长官。位招讨使之下,协掌司事。明朝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仅四川设一员,正六品。位次招讨使,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清初沿置
宋朝太学学官和职事名。仁宗时,始以学生任职事学录。神宗以后,增置命官学录,仍选差上舍、内舍生为职事学录。均掌举行学规,凡诸生违规矩者,施以五等之罚,兼考校训导之职。参见“学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