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编查会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律时由会长在编查员中指定主任编查员以主其事,事务员,至多六人,其中由会长选任一人为事务员长;顾问若干人。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改为“修订法律馆”,参见该条。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律时由会长在编查员中指定主任编查员以主其事,事务员,至多六人,其中由会长选任一人为事务员长;顾问若干人。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改为“修订法律馆”,参见该条。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设于文宗至顺二年(1331),掌文宗潜邸扈从之臣。辖宫相都总管府、膳工司等机构。顺帝时罢,至元六年(1340)将其司属划归资正院。官署名。元至顺二年(公元1331年)置,领文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 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官名。太平天国晚期设置。《幼主封杨庆善等爵诏》有“并诏升封正副典宗亲,职同又副掌率。”其职掌无明确记载。太平天国晚期对癸好三年(公元1853年)以前参加起义的勋旧一律称之为开朝王宗,所以典宗亲可能是掌
海关特设的课。各地海关税务司有兼管常关的,特设本课以办理常关事务。
官名。辽朝北面官,有征伐,则在都元帅、都统以下设兵马都部署掌号令。亦有以兵马都部署总领兵马征伐之制。下设副部署等职。
官名。北魏末置。统领皇帝左右的侍卫禁军,位在阁内都督之上。《周书·杨宽传》:“孝武与齐神武有隙,遂召募骑勇,广增宿卫。以 (杨) 宽为阁内大都督,专总禁旅。”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员四人,掌推鞫狱事。
部门的负责人,专掌某事的官员。《史记·陈丞相世家》:“(文帝)朝而问右丞相勃曰:‘天下一岁决狱几何?’勃谢曰:‘不知。’……上亦问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上曰:‘主者谓谁?’平曰:‘陛下即问决狱,
官制用语。按班秩阶品授官,称为叙阶。唐朝有二十九阶。叙阶之法,有以封爵,有以亲戚,有以勋庸,有以资荫,有以秀孝,有以劳考,有除免而复叙者。凡应入三品五品者,皆待别制而进之,不然则否。
这是乡公主与亭公主的合称。《后汉书·皇后纪》:“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其皇女封公主者,所生之子袭母封为列侯,皆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