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克师大
满语官名。法克师,满语意为工匠、匠役。大,头目、首领之意。清初定汉名为“催总”,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为“司匠”。
满语官名。法克师,满语意为工匠、匠役。大,头目、首领之意。清初定汉名为“催总”,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为“司匠”。
宋朝州役名。宋初,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人力等名目,神宗元丰三年(1080),统一改称散从官。分管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多差三等以上户充。官名。隋设此官,从九品,主出使。见《隋书·百官下·谒者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二十八年(1385)始置。初置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总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数十员。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等。与御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初分领在京虎贲右卫、留守右卫、水军右卫、武德卫、广武卫。永乐后改水军右卫、广武卫隶南京右军都督府。并领在外云南都司、贵州都司、四川都司、陕西都司、广西都司及其所领卫所。永乐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官名。北齐置,员二人。属太子门下坊斋帅局。负责东宫警卫及侍卫太子。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 (592) 改为户曹参军。
官名。皇帝待派的财务专员,为都大提举茶马司长官,主管茶马之事。参看“茶马司”条。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缝制王及王后衣服的宦官。《周礼·天官》: “缝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掌王宫之缝线之事,以役女御,以缝王及后之衣服”,“掌凡内之缝事”
明朝永乐迁都北京前在北京所置行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合称。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并将南京官署去掉“南京”二字,北京官署复加“行在”之称。正统六年(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