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桥掾
官名。西晋置,属河南尹。
官名,汉置,为郡县属吏,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
官名。西晋置,属河南尹。
官名,汉置,为郡县属吏,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
官名。见“总督仓场侍郎”。仓场总督是“仓场侍郎”的别称。因其总督各仓监督,故称其为“仓场总督”;主管京仓、通仓的政令等。详见“仓场侍郎”条。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校”。
官名。国民党政府置,属“县司法处”,见该条。
官制用语。宋朝差遣法之一。四川、两广、福建、湖南等八路文、武臣差遣,中原之人多不愿就任,因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称八路官员“指射差遣法”。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四选
文书名。下行文。宋朝有札子作为下行文,元、明仿宋制,改称札付。清朝沿用,但与札区别使用。中央六部及地方巡抚、提督等衙门向非所属的下级衙门行文时用札付,余用札。如巡抚行文副将、参将、游击、都司,提督行文
衙门、官署。唐代封演《封氏闻见记公牙》:“近代通谓府廷为公衙,公衙即古之公朝也。字本作牙。”
官名,汉置,为皇后属官,掌文书诏令文学等。《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臣闻许美人及故中宫史曹宫皆御幸孝成皇帝,产子,子隐不见。”
指任免官吏的制度。《周礼·天官·大宰》:“三曰废置,以驭其吏。”郑玄注: “废,犹退也。退其不能者,举贤而置之。”
官署名。明代以户部事繁,按地域分为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三清吏司,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
官府、国家。《汉书·杨恽传》:“是故身率妻子,戮力耕桑,灌园治产,以给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