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司
即“江南清吏司”。
即“江南清吏司”。
长官所亲近信任的下属官员。《汉书·严延年传》:“尤巧为狱文,善史书,所欲诛杀,奏成于手,中主簿亲近史不得闻之。奏可论死,奄忽如神。”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翻清译汉,誊缮专折,值日递折递牌,典守掌印,誊缮汇奏与核议各省折件等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翻清译文,誊
官名。西汉大司农与水衡都尉的属官都有均输令及丞,统一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以调剂各地供应。大司农主管全国的物资货币,水衡都尉主管京畿的税收货币,所以都设均输令及丞,不过大司农属下的均输令丞,主管全国均
明朝宦官,详见“御用监里监把总”。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与后、左、右、中并为五校。有丞,主领工徒掌修作事。成帝阳朔二年 (前22) 省。官名,西汉置。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各一人,掌帅工徒修建宫
官名。①即“趣马”。商、周朝皆置。商朝走马职掌不详。周朝走马掌养马。其长称师,地位较高,位近师氏。左走马、右走马次之。亦有地位很低下者,可与物品一起用于赏赐。② 《周礼》官名。《周礼·夏官 ·司马》有
官署名。清末设检察厅,与各级审判厅对峙,负责检察纠正审判中的问题。民国初沿其制,后于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其余各级法院配置检察处,不另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参看“检察厅”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吏治类科目。神龙二年(公元706年)诏举,张大求等九人及第。
武官名,五代时后唐置,《资治通鉴·后唐纪二》记后唐庄宗时“勋臣畏伶官之谗,皆不自安。蕃汉内外马步副总管李嗣源求解兵柄,帝不许。”
爵名。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七级。时以军国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其高爵得补吏、免役。千夫比二十等爵第九级五大夫,至此以上,可享受免役优待。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十一级中的第七级,相当于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