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十道监司
元朝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下辖监司合称。即江东建康、江西湖东、江南浙西、浙东海右、江南湖北、岭北湖南、岭南广西、海北广东、海北海南、福建闽海十道肃政廉访司。
元朝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下辖监司合称。即江东建康、江西湖东、江南浙西、浙东海右、江南湖北、岭北湖南、岭南广西、海北广东、海北海南、福建闽海十道肃政廉访司。
周朝行政区划名称。王城之外百里以内,分为六乡,每乡设一大夫管理政务。《周礼·地官·小司徒》:“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
官名。 将军名号。 南朝梁置。 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光烈将军等号。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简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曾任简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简任官经铨叙合格者;二、曾任最高级荐任警
官名。简称工关监督,亦称工关关差。清朝管理工部榷关之主官。顺治元年(1644)设。初遣工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继改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拣选钦派,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关期扣满十二个月。掌征纳通关竹木税,
官名。宋、辽之间所派祭奠对方亡故皇太后或皇帝的使臣,因皆带国书故名。简称祭奠使南宋与金之间称吊祭使。官名。宋辽均置,为宋辽之间祭奠对方亡故的皇太后或皇帝的特遣使。宋金之间称吊祭使。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
官名。见“中藏府令丞”。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汉代已有由他官知尚书事之例,所以称“知”者,因其所任官职本与其事无关,由别敕规定,使其得以参掌或典知某种事务。自魏晋以后,此种别敕知参之制逐渐盛行,或称知, 或称典知, 或称总知,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置,为武臣及内侍阶官,取代旧武阶官引进使及内侍阶官宣政使,从五品。金朝为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九阶,从五品下。元朝沿置,十四阶之第四阶,正四品。明洪武四年 (137
见“发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