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左右侍郎
官名。清末置,为民政部副长官,员额左右各一人。
官名。清末置,为民政部副长官,员额左右各一人。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五工正之一,贾逵释为攻皮之工,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佐司木中大夫、小司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为司木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
警官名。清末内外城各区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副长官,以八品警官充任,后改称副区长。参见“区官”。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敌烈部人组成之皮室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掌交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稻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散官名号。隋炀帝始置,为从四品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朝复置,定正四品下。宋初沿唐制。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改通奉大夫。神宗元丰三年(1080)后,复设为新寄禄官,正四品,取代旧寄禄官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光烈将军等号。
官名。参见“左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秩正二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总督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拘收退朴等物及出给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判官,从九品。见《金史·百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