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幄郎君
宫廷给使名。辽置,属殿幄局。见“著帐局”。
宫廷给使名。辽置,属殿幄局。见“著帐局”。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正四品下阶文散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徽宗大观二年(1108),以左中散大夫改置,为从五品寄禄官。金、元皆置,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十四阶。金从三品下;元从二品,宣
官名。唐睿宗文明元年(684),监太仓事由御史台察院移入殿院,以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充使,监太仓出纳。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察院。由监察御史充任,掌监督司农寺太仓署所属的国家粮仓——太仓的出纳。后由殿中侍御
大都督府所属京城侍卫军组织。其建置沿革及品秩同右卫。设达鲁花赤一人,都指挥使三人,副都指挥、佥事、经历、知事各二人,照磨一人,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二人。所辖有行军千户所十翼,守城千户
官名。唐玄宗始置翰林学士院,专掌内命,设翰林学士六员。肃宗至德宗(756—758)以后,从中择年深德重者一人承旨,独承密命。宪宗正式置翰林学士承旨,为学士院之长,职权尤重,多至宰相,然犹为职衔,例由他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为班禅宫中之官。员额一人,随侍班禅起居,其对下对外的权力甚大。民国时期沿置。
文书名。参见“奏折”。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赴吏部候选、候补之官员,均需取具本旗都统、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汉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到部投供验到。供,指本人亲书之履历。到部之员,均令书写履历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亲卫府置,员十人,品秩同承议郎。选后妃之家有服亲属及翰林学士、三衙管军官在正任观察使以上者子孙充任,掌殿庭宿卫之事。五年罢。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属官,员六人,掌教授太学生经义,下设太学助教上士以佐之。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无此官,战国时始置博士,汉武帝时始置五经博士,
汉朝官员父母去世,皇帝准其在家守丧之谓,有一定期限。哀帝时规定,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