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学斋长
武学职事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下分六斋,每斋差置斋长一员。
武学职事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下分六斋,每斋差置斋长一员。
官署名。民国初,中央设水利局,各地方设分局,掌管水利、沿岸垦辟及河道疏浚等事。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分作坊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东作坊使。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辖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编书局设。掌研究、编纂各种课本。置局长一人,局员若干。附设研究所。清末学部所属机构。专司编纂各种课本。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局长聘任。局中附
官名,汉置,为郡的属吏,东汉巴郡太守置此官,位在文学主事史、文学掾、史前,主文化教育等文学事。见《巴郡太守张纳碑》。
官罢名。清末最高检察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大理院民刑案件的检察事宜,并监督各下级检察厅。置厅丞一人,检察官六人,主簿一人,录事四人。官署名。清末始置,附设于大理院。设厅丞一人,秩正三品,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簿记长,军衔为准尉。
官署名。北齐置,以左右卫将军各一人为主官,掌左右厢。所主朱华阁以外的警卫事宜,各有武卫将军二人以辅佐之。府内各置司马、功曹、主簿、录事以厘府事。所属司警卫的武职分为御仗、直荡、直卫、直突、直阁五类;又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斧钺是杀戮的工具,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西周、春秋时已形成制度。《左传·昭公十五年》载:“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
官名。见“守庙中大夫”。
① 以黄金制成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在汉朝亦称金印,但西晋以后则将此类印文者称金章,将印文为 “某官之印”省称金印。参见 “金印紫绶”。②铜印的别称。孔稚珪 《北山移文》: “至其纽金章,绾墨绶